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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30年 美好新海南| 琼中长征镇罗反村摘掉“贫帽”奔向新生活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8-03-16 17:14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郭畅 毛景慧 原中倩 阴若珂 张俊林

  百姓说巨变

  琼中长征镇罗反村曾经的贫困户晒出“幸福账单”

  摘掉“贫帽”奔向新生活

  海南日报记者郭畅 通讯员毛景慧

  3月14日清晨,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长征镇罗反村村民王锋正细心地把窗台上的几株“多肉植物”移栽进新椰壳中。

  “妻子外出打工了,我要替她照顾好这些‘肉肉’。”王锋笑着说,现在在农村生活,不用再为吃不饱肚子发愁,大家的生活幸福指数很高,养些植物也是修身养性啦!

  王锋在秀甜蜜的同时,也晒出了自己的“幸福账单”——海南省脱贫攻坚扶贫手册。记者翻阅后发现,近10页的“贫困户自我发展成效表格”被填得满满当当,在每一项帮扶内容后,都有王锋的签名及手印。

  在2016年以前,由于缺少发展资金,王锋一家4口的人均年收入不足3000元,于2016年10月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那时,王锋坚定地告诉扶贫干部:“我愿意尝试种植益智、山茶树,我不怕辛苦,想早日脱贫。”

  渐渐地,在政府各项扶贫政策帮助下,王锋一家的生活有了起色。“政府免费发放了一些益智苗、桑树苗、山茶树苗,我不敢有丝毫懈怠,向有经验的人学习种殖技术,悉心照料它们。”王锋说,益智树和山茶树需要3年生长期,种桑养蚕是短平快的产业,仅2017年就有1万元的纯收入。

  2016年底,王锋拿到了政府补贴的危房改造款6万元,在破旧瓦房后面的空地上新建了一套房子,两个正在读小学的孩子,每人每年均获得了2400元的教育补贴款。

  “住房不愁,子女教育不愁,政府为我家减轻了这么大的负担,我一定要好好发展产业。”王锋说,2017年,他以扶贫资金入股方式与其他贫困户一起加入了明润养猪合作社、黑山羊养殖合作社,年底一共拿到了2600元的分红,还在合作社学到了不少养殖技术。

  “家里的农活我一个人就能忙得过来,所以今年妻子便外出打工了,每月至少有2000元的收入。”王锋说,靠着发展种植养殖业,一家人已于2017年脱贫,为了不再返贫,扶贫干部还帮王锋申请到了村级送报员的公益性岗位,每月能拿到600元工资。

  多条腿发展,多条路致富,通过一串串数字,不难算出如今王锋一家的年收入已突破3万元,且新发展产业正在逐步壮大起来。

  和王锋一起摘掉“贫帽”奔向幸福新生活的,还包括罗反村剩余的26户贫困户。和王锋一样,每家每户都有一本“幸福账单”,而如今,“幸福账单”变成了集体荣誉:2017年10月,罗反村整村脱贫,通过了琼中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验收。

  “今年,一位返乡创业人员决定在罗反村建设袖珍菇养殖合作社,鼓励已脱贫的村民入社发展,巩固脱贫成效。”罗反村驻村第一书记符厚崇说,罗反村曾是琼中4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之一,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罗反村扶贫干部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十二个一批”脱贫工程,县级扶贫单位还出资20万元帮助罗反村成立养牛合作社。

  2017年,琼中营根镇百花村,湾岭镇录南村、鸭坡村,黎母山镇握岱村,和平镇长沙村,长征镇罗反村,上安乡南万村7个村符合退出标准,于2017年底退出贫困村行列,全县仅剩6个贫困村庄。

  此外,琼中还实现年度脱贫2346户9530人,比省下达任务8822人多出708人,剩余贫困人口1158户4510人;贫困发生率从2017年初的10.79%降至4.15%(农村总人口10.85万人);专项扶贫资金支出1.6亿元,完成省下达资金的100%。

  (本报营根3月15日电)

  影像志

  屯昌县乌坡镇乌坡村牙石铺旧貌。海南日报记者陈元才翻拍

  2017年5月,屯昌县乌坡镇乌坡村牙石铺村容新貌。海南日报记者陈元才 通讯员邓积钊 余军军摄

  非凡成就

  我省开出脱贫攻坚“十大药方”

  下足力气拔掉贫困“病根”

  海南日报记者原中倩 通讯员阴若珂 张俊林

  “去年,我们的养鸡场效益非常不错,大家都过上了一个好年!”3月13日,海口市永兴镇永德村村民黄忠海站在村头的养鸡场,看着奔跑在树林里的鸡群,脸上是丰收的喜悦。他告诉记者,2017年,他和村里4户贫困户一起成立了养鸡合作社,政府通过扶贫资金免费提供了600多只鸡苗。借助于火山地区的特殊地理环境,合作社出产的鸡和鸡蛋味道鲜美,受到了许多市民的喜爱,市场销路十分喜人,5户贫困户因此全部脱贫。

  近年来,我省根据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以强化造血功能、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主要目标,精准实施帮扶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促进农民增收二十条措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撂荒地恢复生产、特色农产品调优增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一系列指导意见和方案,明确农业产业扶贫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全力推动全省农业产业扶贫工作。

  2017年,全省全年投入农业特色产业扶贫资金12.42亿元,增幅达到60.6%,辐射带动贫困户6.8万户28.8万人,贫困户特色产业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组织化程度达87%。

  儋州市保障房小区怡心花园。海南日报记者苏晓杰摄

  根据各市县不同的致贫“病根”,近年来,我省对症下药,开出了产业、旅游、就业、易地整村搬迁、生态补偿、教育、医疗保障低保兜底和特困救助、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十大药方”,下足力气要拔掉贫困“病根”。

  省委、省政府提出,产业扶贫必须精准再精准,要围绕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可持续产业。各市县以“公司+基地+贫困农户”“专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等模式,发挥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以产业促进扶贫工作。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认为,扶贫对象要精准,扶贫措施更要精准。各地要因地制宜找准发展路子,如万宁是槟榔之乡,该市引入了“口味王”槟榔加工企业,大力发展槟榔加工产业,创造了3000多个就业岗位,带动了不少贫困户脱贫。

  根据对省内5个国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显示,2013年—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7145元增至9163元,收入水平高于全国贫困地区(指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22个省832个县)农民收入平均水平。

  随着收入增加,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也在平稳增长,2013年—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从5878元增至7697元,年均增速为9.4%。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高于全国贫困地区平均水平366元,居全国第10位。

  在海南的脱贫攻坚第一线,驻村第一书记成为脱贫摘帽的“领头雁”。2015年6月以来,我省先后从机关干部、后备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派1200多名优秀干部,离开机关奔赴“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任职。2017年,我省选派了918位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全面覆盖3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村。同时,在2016年安排2.3万名帮扶责任人的基础上,2017年又新增2.3万人进行结对帮扶,全省帮扶责任人达4.6万多人,确保每1户至少有1名帮扶责任人。

  驻村第一书记全力推进帮扶村庄扶贫产业规划发展建设格局,通过持续壮大林下生态种养殖、冬季瓜菜、黑山羊、热带水果等特色产业,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电商扶贫、农旅结合等方式,形成“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公司+基地+贫困户”长效增收模式。

  “打造精品工程,开展贫困村整体提升,是我省近年来的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举措。”省扶贫办主任孟励说。

  2017年,我省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对117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提升工程,将72个贫困村列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整合各类资金,整体推进建设,全年投入资金7.02亿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179个、产业发展项目350个。根据《海南省生态扶贫移民搬迁“十三五”规划》,投入资金7733.71万元,对4个自然村实施易地整村搬迁,受益群众204户803人。同时,加强对搬迁户的产业帮扶和基础设施配套等工作,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经过多年扶贫开发,近年来我省已有大批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走上致富道路。但另一方面,越到后面剩下的多是难啃的‘硬骨头’,今年我们对深度贫困群体要重点关注,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集中力量攻关,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人口如期同步小康。”孟励表示。

  (本报海口3月15日讯)

  巨变30年大事记

  1999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突破5000元

  2007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突破1万元

  2010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突破5000元

  2012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突破2万元

  2015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突破1万元

  2017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突破3万元

 

  1988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6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9元

  1999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3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19元

  2007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9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791元

  2010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81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75元

  2012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1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08元

  2015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56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58元

  2017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7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2元

  本版制图/孙发强

  注:①从2013年度起,国家统计局开展了住户调查制度改革,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本图表中的2013年及以后年份数据来源于此调查,与2012年及以前的分城镇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的范围、调查方法、指标口径有所不同。

  ②1987年-2012年数据分别来源于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其收入指标名称分别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③2013年后的住户调查,收入指标分别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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