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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县朝参村“富美乡村”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17-07-24 15:29 来源:琼中人民政府网 作者:琼中县水务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朝参村委会朝参新村、老村2017年“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中发改函〔2017〕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代建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朝参村委会朝参新村、老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1)改造朝参村房屋外立面及完善基础设施;其中基础设施工程有户外健身区、古井、景石刻村标示、停车场、道路工程、综合给排水工程、路灯及景观灯亮化工程;(2)拟建休闲设施工程,主要有休闲木平台、休闲亭、水上木栈道、休闲花架、水上木平台、休闲水池、休闲栏架、休闲座椅、小型休闲集会广场;(3)拟建设约6000平方米的民宿、黎族特色产品一条街、水上稻草餐厅、水上农家特色草屋、民族大型文化活动广场、旅客接待园及黎族艺术馆,户外休闲咖啡广场、供旅客休闲、度假;(4)拟建生态沉香园、大型花田、荷花池、景观鱼池及观赏花田眺望台、景观鱼池、果园、垂钓台。

  2.3计划代建管理服务期:约720日历天,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对项目实行代建管理(具体以代建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具有相应工程资质的中央企业、海南省属企业或琼中县属企业,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1日至2017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20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 地 址:海口市国贸北路德派斯大厦C座21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98-86222291 电 话:0898-68503448

  2017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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